附二 :<惜字近證>
從近代以來,印刷的技術,不断改良進步,因而文字的流傳更加普及廣泛,而不論任何字纸,均应敬惜,不可褻污。清嘉慶乙丑年秋天,住在杭州城保佑橋一位姓金的刻印文字工人,於臥病中見到自己被两名鬼卒攝去,往大殿拜謁堂神,如同贵官荘嚴相貌的神说:『你时常污损穢褻字纸,依法应受刑責』。金某申訴说:『自己因为是以刻字为业,不得不如此』。神说:『你在摩擦之際,所掉落的文字纸屑,应当收放乾淨处,隨时焚送才可。但是你卻任意将文字纸屑撒弃階地,甚至倒入垃圾堆中,到处都有,这豈不是穢褻字纸』。金某听了無話可說,竟身受責罰。等醒过來后,发现自己的臀部和大腿,十分疼痛苦楚。我将这件实事记錄下來,但願刻印文字的從业人員,都能引以違鑑,從此敬惜字纸。陳海曙記。
(附:解砒毒方:防風一兩,研末,水调服。另異談果信錄載,冷水調石青解砒如神。)
摘写寿康宝鑑白话编譯

